系統的壓力調試應從壓力調定值的主溢流閥開始,逐次調整每個分支回路的壓力閥。壓力調定后,須將調整螺桿鎖緊。
1)滋流閥的調整壓力,一般比液動機d負載時的工作壓力大10%-20%。
2)調節雙聯泵的卸荷閥,使其比快速行程所需的實際壓力大15%一20%。
3)調整每個支路上的減壓閥,使減壓閥的出口壓力達到所需規定值,并觀察壓力是否平穩。
4)調整壓力繼電器的發信壓力和返回區間值,使發信值比所控制的執行機構工作壓力高0.3-0.5MPa;返回區間值一般為0.35 -0.8MPa。
5)調整順序閥,使順序閥的調整壓力比先動作的執行機構工作壓力大0.5-0.8MPa。
6)裝有蓄能器的液壓系統,蓄能器工作壓力調定值應同它所控制的執行機構的工作壓力值一致。當蓄能器安置在液壓泵站時,其壓力調整值應比溢流閥調定壓力值低0.4一0.7MPa。
7)液壓泵的卸荷壓力,一般控制在0.3MPa以內;為了運動平穩增設背壓閥時,背壓一般在0.3 -0.5MPa范圍內;回油管道背壓一般在0.2 -0.3MPa范圍內。